怀强市发〔2019〕3号

怀化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第三届怀化市市长质量奖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鼓励和引导全市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助推怀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怀化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8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第三届怀化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怀化市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怀化市境内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怀化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单位。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达不到条件可空缺,市人民政府对获奖组织予以表彰、奖励。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在质量管理、质量振兴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市各类组织,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依法在怀化市注册登记,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2、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经营绩效卓越;

 

3、近3年来质量水平居市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居市内同行业前列;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列;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或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市内同行业前列,顾客满意程度高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4、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发生,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怀化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并由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详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质量、创新、品牌和结果等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1、2、3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Word版);第4项需提供三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时间要求:从发布通知之日起即接受申报,申报组织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报怀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怀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

 

地址:锦溪北路172号市场监管局办公楼503室

 

邮编:418000     联系人:张小梅

 

电话:(0745)2710456/18166233617

 

电子邮箱:1291884857@qq.com

 

 

 

 

附件:1.怀化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docx

     2.怀化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x

 

 

 

 

 

 

怀化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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