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
通 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市州导游协(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有关要求,发挥好“金牌导游”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决定实施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为组织好我省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是文化和旅游部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旅战略的重要举措,面向一线优秀导游,重点支持开展导游业务研究和实践、人才扶持、公益培训等活动。该项目旨在培养一批“金牌导游”,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导游人员队伍专业素养,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遴选资助我省7人,培养周期1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一线专职导游;
(二)从事导游工作满5年且游客满意度较高;
(三)具备中、高级及以上导游等级。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对在导游行业内做出过优异成绩的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予以优先考虑。曾入选原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导游大师工作室”项目的或往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拟申报人自愿书面申请进行初选,原则上每个市州荐送1人。
申报材料包括:拟申报人所属市州局推荐报告(含报名、研究和公示等情况。因时间紧,可上报省厅的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建议为3个工作日以上),拟申报人书面申请、《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申报书》原件(一式4份)、2寸白底免冠近照4张(含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导游资格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电子导游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奖励表彰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培养经费发票等。
各市州申报材料原件务必于2020年10月14日(星期四)17:00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送至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1115房,邮政编码410117),电子版文档及PDF扫描件(确保清晰度高)一并发送至hnlyhgc@163.com邮箱。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10月15日前,省厅对各市州申报项目进行梳理、评审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存在问题的项目,相应市州不得补报。
(三)10月22日前,省厅完成我省拟申报材料审核、准备工作,向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
四、经费监管
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经费标准为1万元/人。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划拨至入选对象所在单位,并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现金、卡券等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按有关财务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并向文化和旅游部开具正规发票(付款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内容:2021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并附收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随申报材料一并邮寄至省厅市场管理处。
有条件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为项目开展创造条件,并进一步加大对入选对象的扶持力度。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实施2021年“金牌
导游”培养项目的通知(市场函〔2021〕40号)
2.“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申报书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邬振杰,联系电话:0731-8528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