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信软〔2019〕137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9年公布的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复核申报材料
复核的企业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2019年度经营情况总结材料(不超过2000字)。
(二)《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复核表》(见附件2)。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利润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以及企业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州工信局初审,一份交省工信厅复核)。
三、复核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工信局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本地区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进行复核评价工作。
(二)各市州工信局必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的要求对照相关鉴证材料原件,认真对企业复核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文件(加盖公章)、市州复核申报汇总表(附件3)、企业复核材料(一份)于6月26日之前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三)省工信厅将对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的复核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对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出具复核结果,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公告确认。复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核评价不合格企业将取消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称号。
(四)企业全面停产1年以上,逾期不上报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年度复核材料的将直接取消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资格。
四、联系地址
省工信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张戈(电话:0731-88955461)
电子邮件:hnjxwrjc@163.com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