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局、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据《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水发〔2019〕15号)(以下称评价管理办法),我厅拟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参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和涉水工程专题报告编制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供货及咨询服务单位(以下称申请人),均可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申请人具有多项资质的,可同时申请多项信用评价。
二、评价程序
1.平台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登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网址:http://113.246.57.41:8888/portal/Home)进行注册。
2.项目信息录入
在我省从业的市场主体单位应按照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和录入评价年度内在湖南省境内参建的工程项目信息。为开展好2020年度评价工作,对于在建工程项目,集中在6月30日前完成录入工作;新开工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工作,录入的信息不得与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数据相冲突。
3.动态评分
项目信息录入后,项目法人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即可对市场主体(项目法人除外的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标后履约评价采取扣分制进行动态管理。
4.企业综合能力及市场行为资料申报
申请人可登陆评价平台,依据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填报综合能力及市场行为类申报资料,项目法人须同步完成评价资料申报,相关资料的申报工作需在7月30日前完成。
5.组织评价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由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组建的项目法人的信用评价工作;省水利厅具体负责由省、市级人民政府组建的项目法人的信用评价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综合能力及市场行为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关机构承担,采取组织专家人工复核、召开评审会议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及标后履约评价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公开信息和申请材料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各信用评价主体、相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3.各信用评价主体、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1.省水利厅建设处:0731-85486100
2.省水利工程协会(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类)
朱航宇:0731-85483785、18670394070
刘 斌:0731-85483303
3.省水利勘测设计协会(勘察、设计、咨询类)
莫 维:0731-85607706
4.平台技术支持:
易文浩:18173159276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